92.风流岂堪他人赏
白衣郎是一个杀手, 确切的说,曾经是一个杀手。
这个杀手还很有点名气,确切的说, 很有点风流名气。
风流是要花钱的。
钱是命换来的。
在谭家妹妹琵琶别抱的打击下, 白衣郎归隐江湖了, 然而归隐江湖后的白衣郎惊愕的发现, 离开刀光剑影后, 那种自己渴望已久的行到水穷处,坐看云起时的闲适生活并不那么美好。
所谓啸傲山林,虽说他家后面有倒是一个小土坡, 可每天清早隔壁养的大黑狗都会冲出去撒欢狂奔一圈,嚣张的吠几声以示主权。
白衣郎暂时没有和它争权的打算。
所谓小隐隐于野, 他家已经够偏的了, 偶尔出去打一角酱油都要用轻功跑上半天, 速度还挺快,驿站的官差为此还特地找过他, 希望吸纳他加入信使大军。
行走江湖的白衣郎还能时常逛逛青楼,感叹一句“十年一觉扬州梦”,归隐后的白衣郎只能偶尔逛逛狗肉宋旁边的面馆,在老板娘咬牙切齿的目光中朝没几片牛肉的牛肉面里拼命倒辣椒酱。
江湖子弟少年老,腰包没钱真难搞!
白衣郎没钱, 他被迫救回来的这个自称武烟阁阁主的少女也没钱。
“但是, 我有这个!”少女神秘兮兮的从怀里摸出一个荷包。
在白衣郎期盼的目光中, 她淡定的打开荷包, 然后……
从里面拿出一个小荷包——
又从小荷包里拿出一个油纸包——
最后, 她从油纸包里掏出一堆小纸条——
“这个……”白衣郎的脸有些扭曲。
“全是欠条。”江舒雪淡定的微笑,“加起来一共欠了我两万一千五百两银子。”
“这么多?都是谁欠的?”白衣郎惊喜的看向江舒雪。
十二连环坞大当家, 黄河龙头宋老大,西北马帮总帮头……赌鬼轩辕三光,丐帮帮主……江舒雪扳着手指开始数,白衣郎冷汗噌噌的往下流,这都是什么人啊,河盗,水匪,马贼,赌棍,乞丐……不是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刺头儿。
“这些人信誉还不错。”江舒雪认真的道,“我派九杀十墟去收利息的时候他们都很客气的。”
废话,派全江湖最可怕的杀手上门要债,谁敢黑你的钱。
“等我挂了之后,这些东西都留给你,你就拿着这些欠条去找他们要钱好了,算我留给你的遗产,也不枉你我相识一场。”江舒雪拍了拍白衣郎的肩。
哦,对了,忘了说一句,白衣郎把江舒雪捡回来之后,发现她中的箭上有剧毒。
“此毒名曰怜芳草,提炼自西域狼毒红雪花,毒性猛烈,无药可解。”
“怜芳草?这名儿……咋这么□□……你确定是□□不是□□?”
“……”
“我最奇怪的是,你中了此毒早就该死了,怎么还活蹦乱跳的有精神祸害我!”
“因为我的流雪真气能抵御一定的毒性。”
“能撑多久?”
“三个月,三个月后我的遗产就归你啦!”末了,江舒雪了然的拍拍白衣郎的肩膀,严肃道,“年轻人,要有耐心,反正我死了以后所有的一切都留会给你,多等三个月又有何妨,不要再让我看见你偷偷躲在院子里磨刀子了,谋财害命不是好出路啊!”
“……那把刀不是杀你的。”
“哦?”
“我昨晚忘了告诉你,回来的时候我顺手摸了一只鸡……”
江舒雪,这个算得上白衣郎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好看的少女,被白衣郎捡回来时,身上有七处剑伤,且中了十年前名扬天下的无解之毒“怜芳草”。
若不是白衣郎再三确定,他怎么也不肯相信,眼前这个眉飞色舞,趴在墙头看对面柳家老三那个小白脸的少女,只能活三个月。
那少女一边看得津津有味,一边曼声吟唱着:“濯濯春杨柳,皎皎云中月,诚然美人也!”
柳家老三风中杨柳般回眸一笑,白衣郎打了个寒颤。
那少女闻声回头,冲他嫣然一笑,轻巧的跳了下来。
“喂,阿郎,我不能白吃你的,这样吧,从今天起我替你洗衣服好了。”
“呃……”
那一刹那,白衣郎眼前飘过漫天桃花如红雪。
江湖代有才人出,武烟一剑定百年。
江家武烟阁是江湖中的一个传说。
据说武烟阁的每一代阁主都是惊采绝艳,文采风流,武功绝世之人。武烟阁内一柄承影剑,代代相传,已有百年之久。
然而,这只是传说。
因为武烟阁已经足足三十年没有阁主了。
只有练成九道流雪剑的人,方有资格接过承影。
三十年来,这个人没有出现。
直到一年前。
世上唯一能使出九道流雪剑的剑客,武烟阁的主人,天云帝乡执掌者云潇公子的未婚妻,江湖百花谱上排名第二的美人,哦,白衣郎还不知道,最近由于江湖盛传武烟阁阁主折剑桃叶渡,为了表示对这位薄命红颜的敬意,江舒雪现在在新一期的百花谱已经位居榜首。
乱世成灰转眼没,物是人非付流川。
到头来不过是,孤寡一人。
江舒雪没有死,此刻,她在替白衣郎洗衣。
棒槌打在衣服上,衣服漂在水上,水……淋在江舒雪的头上。
她很愤怒。
愤怒一个事实——也许,她,真的没有洗衣服的天赋。
白衣郎很无奈。
无奈一个事实——江舒雪洗烂的,似乎,是他最后一件可以换洗的衣衫。
白衣郎的眸子中闪过一丝忧色。
江舒雪在洗衣,她很努力。
努力的结果,是白衣郎的衣服在几天之内通通成了抹布。
白衣郎很忧虑,他真的用不了那么多抹布。
江舒雪的动作突然滞了一下。
白衣郎冲上前去。
红色的血,洒在白色的衣上,瞬间晕染开来。
江舒雪拭去嘴角的血迹。
白衣郎担忧的道:“你的真气……又不受控制了?老是吐血,这样下去,可怎么办?”
江舒雪不以为意,挥了挥手:“没关系,吐血这种事啊,吐啊吐啊的也就习惯了!”
此刻,江舒雪的心思很奇妙。
武烟阁阁主死了,而她江舒雪还活着。
虽然她也只能再活上三个月。
知道自己只能再活三个月时,江舒雪一点也不害怕,不悲伤,不难过。
中箭的那一刻,她以为自己就要死了。
她不怕死,生无可恋,死又何妨。
但是她却活了下来。
虽然只有三个月。
这三个月,我不再是武烟阁阁主,只是江舒雪而已。
武烟阁阁主有许多个,过去有,将来也还会有,可江舒雪,放眼天下,也只有独一无二的眼前这个!
哭也哭过,痛也痛过,爱也爱过,恨也恨过,过去的人过去的事过去的伤过去的仇,全都扔掉,这最后三个月,若是上天的成全,便定要活的肆意张扬!
江舒雪跳起来冲着天空一通大喊。
白衣郎灌了一口老黄酒,击节赞叹:“好,好气魄!”他豪迈的抹了抹嘴,又接上一句,“今晚我们就吃老母鸡汤来庆祝吧!”
江舒雪突然回头,不好意思的扭捏一笑:“阿郎,那个……刚才我没忍住,把两个鸡腿给撕下来先吃了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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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江舒雪给白衣郎留了一大笔欠条遗产,但眼下两人眼下的生活状况依然不容乐观。
江舒雪身上没有流通货币。
白衣郎也没有。
于是,就在两人豪兴大发吃掉那锅老母鸡汤的第三天夜里,同样也是白衣郎家断炊的第三天夜里。
江舒雪和白衣郎雅兴大发,坐在屋檐上看月亮。
“小江,我怎么突然发现今晚的月亮特别像烧饼呢?”
“嗯,是的哎,而且是柳树斜街口王老伯做的酥油烧饼嘛,好香。”
“别说了。”
“为什么啊?”
“听你一说,我更饿了。”
唉,没钱的日子,真的不好过啊。
“世道艰难,莫非白某终究逃不过上天给我的宿命,定要再次在江湖上掀起一场腥风血雨吗?”
“啊?你脑子烧坏了?这都什么和什么啊!”
“我的意思的是……莫非我得重操旧业,再入江湖?”
“啊?”
“怎么那么笨啊,就是劫富济贫啊白痴!”
“啊,原来是当强盗啊,我懂了,这主意好!”
“唉,只是,白某一出,生灵涂炭,哀鸿遍野,怎能忍心呐!”
“没关系,阿郎,万千罪孽,我陪你一起扛!”
“小江——”深情款款。
“阿郎——”同深情,然后,突然想起来什么补充道,“对了,银子到手我们三七分!”
“……”
江舒雪口中的三七分,自然是白衣郎三,她七。
然而,这个结果,还是她吃亏了。
因为,两个人分头打劫完汇合碰头,清点战利品后。
白衣郎所得:烧饼一块,鸡蛋一个,铜板两枚。
“年景不好,当强盗也没前途啊!”白衣郎羞涩。
江舒雪没有说话,她摊开手掌,手掌中躺着一枚精美的发簪。
凤尾,黑石,纹饰极其美丽,唯一可惜的是簪子本身是不太起眼的银的,有些配不上那精巧的造型。
她一直把这枚簪子珍惜放在荷包最底层。
时间长了,竟已经忘了。
“买了就是用的,喜欢的话以后再给你买,放在荷包里算什么?”
“经我手的东西,到头来总是七零八落的不成样子,这个既然是你送的,我要留着收藏。”
“为什么一定要银的,那根金的也不错。”
“哼,金子最俗了!”
江舒雪用手指摸了摸簪子,突然笑起来:“落水后,连剑都丢了,没想到这个还挂在荷包里,这倒好,拿去定能换不少烧鸡来吃。”
白衣郎皱眉看了江舒雪一眼,小心道:“这个……不是那位……送你的定情信物吧?”
“是啊,他送的东西多着呢,不少值钱的好东西,可惜丢三落四的都没了,凑合着就用这个吧。”江舒雪轻描淡写的挥了挥手,“这簪子是特意订做的,目标太大,不能卖出去,不过这个……”
她说着,突然把簪子上镶的珍珠抠了下来。扔给白衣郎:“只卖珍珠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。”
白衣郎是一个有原则的男人。
他的原则之一,就是不能占女人的便宜,尤其是,眼前这个,可怜的,快死掉的,据说刚刚遭到情变打击的女人的便宜。
“这个,小江啊,这样……不好吧?作为一个名满江湖的杀手,一个有担当的男人,我也是有我的原则的。”犹豫良久,白衣郎还是推脱道,“俗话说……”
“不用说了,你去啃烧饼吧,珍珠给我。”江舒雪干净利落的挥了挥手,“听说临风居要推出新菜樱桃八宝神仙鸭子,我盼了好久了,这次定要去尝尝那里的手艺。”
原则,这是个问题。
可这真的是个问题吗?
白衣郎可以一脸诚恳的告诉你,在樱桃八宝神仙鸭子面前,这不是个问题。
“等等,我不走了。”
“你不是要坚持原则么?”
“唉,刚刚那一刹那,我突然明白,所谓原则,只能束缚人心,徒增烦恼,是世上最无聊的东西。你看着天高地阔,草长莺飞,你看着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,你看着……总之,万物自有规律,天理自在人心,人生百年,所求不过问心无愧。我白衣郎何等人物,怎会作此庸人自扰之举呢?”
江舒雪沉默良久,拍了拍白衣郎的肩,一脸钦佩道:“施主,你悟了!”
白衣郎也粲然一笑,回握住江舒雪的手,深情款款道:“临风居神仙鸭子一行,带上我吧!”
临风居,在大胤朝酒楼中的地位,堪比江湖中的武烟阁。
明艳的红叶宛如绚烂的花朵一丛丛绽放,流云变幻,临风居檐下的风铃叮叮当当。
这个风雅的日子,江舒雪和白衣郎打了一个风雅的赌。
赌谁先到临风居。
赌注,自然是秋日肥美的临风居神仙鸭。
白衣郎是杀手。
然而,他是一个风流的杀手。
想要风流,自然要有本事。
他的轻功,就是他的本事之一。
他曾站在柳梢上,随着晚风起伏,在青峰刀客回首的瞬间,一剑封喉;也曾悠然掠过叶子楼的最高处,粲然一笑间,将□□弹入冷面鬼刹的酒杯。
这一个赌,结果早已注定。
他不惊轻尘的一路点着檐瓦,如轻烟般飘上临风居。
风扬起他的发丝,他在风中寂寞。
高手的寂寞,你不懂。
人生不过百年,生死离别的黯然,羁旅天涯的寂寞,正如没有人知道白衣郎到底为了什么在风华正茂声名鹊起的时刻,突然归隐。
也许只是漂泊久了,倦了,在刀光剑影的背后转身,挑起那一缕如愁青丝,将那一丝久不褪去的暖意握在手中,再不放下……
白衣郎轻叹一声,明亮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温柔的眷恋。
惊悸电闪一样掠过,他忽然扭头,没有人看见他何时出的剑,也没有人看见,他的剑从何处拔出,剑出,凌厉如电,忧郁如烟,白衣郎恍惚了一下,仿佛看见一地残红零落如雨。
阁上雅间,少女临窗而坐,那女子明眸皓齿,对他嫣然一笑。
白衣郎在萧瑟的秋风中,黯然的流泪。
“我,输了!”他垂下眼睫,收回剑。
他的剑上插着一只鸡,一只烧鸡。
“废话,你当然输了,鸭子都已经被我吃了,不过我给你留了只鸡,凑合着吧!”